尊敬的交管局領導您好:
我弟弟已經於2007年去世他生前工作單位是聯運公司集裝箱中轉站。我弟弟去世前已經下崗他們單位沒有給他上任何保險,所以我弟弟看病所花的醫藥費都是我們自己墊付的,直到我弟弟去世時留下4萬多元的醫藥費。可是現在已經2010年了從我弟弟去世到現在只報了1千多元的醫藥費,我到中轉站去報銷,單位總是沒錢。麻煩您給我想想辦法我該怎麼辦呀,照這樣下去我估計到我退休也報不完呀。
真心期待您的指導。
尊敬的譚明:
您好!如果單位沒有為職工繳納醫療保險,職工發生醫藥費用應由單位負擔。建議您通過單位或所屬主管部門解決。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