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2009年4月從外地調到天津市工作,6月份在津南區購買了一套住房,住房總售價為106萬多,我首付款為86萬多,四年期商業貸款20萬。不知是否可以辦理藍印戶口。
尊敬的林志傑: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0年1月11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根據您的情況,按照現行戶口管理規定,您尚不符合申報藍印戶口的條件。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