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親戚屬於重度殘疾現在領取低保由街道給辦理城鎮居民醫保。去年底由於發病現在住在安定醫院,這幾天醫院來電話說醫保只能到去年有效今年的費用都屬於自己擔負,我想諮詢一下在2010年城鎮醫保表還未發下來以前我該如何辦理?現在的費用以後是否可以報銷?如何報銷?
尊敬的張為:
您好!如果患者確屬參加城鄉醫保人員,發生跨年度住院從今年按照城鄉醫保政策享受待遇,出院時如果暫無參保信息,個人墊付費用後通過戶籍所在街道申報票據。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