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公安局戶籍科的同志:我的戶口是河北省的,非農業人員,我妻子是天津市戶口,她也是非農業,我們結婚3年多了,一直在靜海居住,請問我的戶口轉移到靜海需要哪些手續,如果我再通過公積金貸款在靜海買房,可以辦理藍印戶口嗎,謝謝。
尊敬的朱家新: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0年1月11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根據您的情況,按照現行戶口管理規定,夫妻投靠需滿足結婚並在津居住十年,且年滿35周歲。另外,采用公積金貸款購房不符合申報藍印戶口的條件。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