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北辰區雙街新城的用戶,自給氣以來,室內溫度一直就不怎麼高,甚至在家都得穿羽絨服,每天晚上睡覺的時候臥室溫度最低的時候纔13度。
半月前找過物業說是再給解決,可一直沒見溫度回昇,昨日又給物業打電話,下午都出太陽了纔過來測溫,測溫計纔剛剛顯示18度,要是早上過來肯定到不了。
我想問下,這房子是不是只要能達到18度就不給解決供暖問題了呢?還有就是我家是不是就得18度過冬了呢?
尊敬的張學智網友:
你好!收到你的來信後領導非常重視,我們經過諮詢有關部門,對您的答復如下:
今年初冬,天津市供熱辦向各供熱單位提出供熱溫度不得低於18℃的要求,但具體的供熱標准仍按照文件執行。根據《津政熱辦[2004]53號》文件規定:未與陽臺打通的居室溫度標准為18℃(+-2℃);安裝采暖設施且未與陽臺打通的廳、廚房、衛生間和安裝采暖設施的陽臺,其溫度標准為16℃(+-2℃)。居室、廳、廚房、衛生間與未安裝采暖設施的陽臺打通的不保證溫度達標。供熱辦工作人員解釋:如居民家自行對居室測溫,其記錄只能作為參考標准,如果居民認為暖氣溫度不達標,可以向其所在供熱單位提出測溫要求,由供熱單位工作人員進行測溫。按規定,測溫時間為每天8時至21時,測溫結果由雙方簽字後確認。老人如對結果有異議,可在雙方簽字單上注明。如果還有什麼疑問請撥打政府熱線:26390530.
感謝你對我們工作的支持,祝你工作愉快、身體健康!
北辰區政府辦公室
2010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