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親居住在鞍山道府湖裡14-3-301,該處是老居民區,暖氣長期達不到18°標准。以前也反映過,但始終沒有得到解決。
2010年1月1日下午4時記錄陽面臥室室溫只有16°。70多歲的老人在家中看電視都要開著電取暖器。說暖氣不熱有點不實事求是,但是這個暖氣的熱度也只有人體體溫的溫度。連40—50°都達不到。我們交著暖氣費,還要自己點電暖氣取暖,這也太說不過去了。這兩天氣溫劇降,希望有關部門對此問題給與解決。如果溫度實在是達不到標准,就應該退還取暖費。
尊敬的王軍網友:
您好!您的留言收悉,我們已責成供熱部門協調,辦理情況將以二次答復形式告知您。
祝您生活愉快!
南開區政府
2010年1月7日
您好!區供熱辦現就您所反映的問題進行回復:府湖裡隸屬於天津市房產供熱公司范圍。我們立即聯系了該公司,該公司對住戶進行了測溫,室內溫度確實偏低。經過維修人員調整外管網流量後,該公司又對住戶進行了回訪並進行了測溫,溫度已達標。
祝你生活愉快!
201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