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經收到,區政府十分重視,已責成相關部門處理,待有具體處理結果後會及時向您反饋。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塘沽區政府
2009.12.31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相關部門處理您提出的問題,並將處理結果反饋如下:
您的問題已收悉,塘沽區環保局十分重視,立即責成環境監察執法人員對此問題進行調查處理。環境監察執法人員對此案件進行了認真的調查,並依法進行了處理,詳情如下:
一、群眾反映底商家興紅蠟燭海鮮粥府油煙、噪聲擾民的情況基本屬實。該底商自2001年9月份開始用於餐飲經營,當時按照環保的要求辦理了環保手續並安裝了油煙淨化設備。在近十年的經營過程中,由於設備老化,造成油煙和噪聲污染擾民,特別是在11月15日該餐廳失火之後,群眾反映強烈,聯名投訴,要求環保局依法對該單位進行查處。
二、根據調查的結果,依據國家和天津市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塘沽環保局於12月3日向該商家下達了限制整改通知書,要求其立即對已經老化的設備進行維修更換,采取有效措施,減少油煙、噪音對周邊群眾的影響。按照環保的要求,該商家積極采取措施,預定新的油煙淨化設施治理油煙污染,定做了隔音板治理噪聲污染。由於商家沒有與群眾進行很好的溝通,造成目前治理工作處於停止狀態。塘沽環保局已要求該餐館積極通過街道辦事處、居委會與投訴群眾溝通,找出妥善解決的辦法。
三、由於時代發展的局限性和設計規劃上的缺憾,底商擾民問題愈來愈突出,為了解決這一問題,2002年7月18日天津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了《天津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其中明確規定了居民住宅底商嚴禁從事污染擾民的的餐飲經營活動,但對原有的餐飲服務場所污染擾民的,則要求其限期治理。該餐館是在2001年9月開始經營的,有工商營業執照,是合法經營單位。塘沽環保局依照《天津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對該餐館下達了限期整改通知,同時環保局將積極通過區信訪辦與消防、城市執法局等有關部門共同努力解決群眾投訴的問題。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塘沽區政府
201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