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健』網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後區政府非常重視,立即將此情況反饋到公安河西分局,分局打狗辦已對該戶進行調查。具體情況請您耐心等待。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和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區政府
2009年12月29日
尊敬的『王健』網友:
您好,針對您提供的情況,公安河西分局治安科養犬管理辦公室會同東海派出所趕往怡林園,經查怡林園13號樓3門101室確實發現一條大型犬,犬主李潤田,男,59歲,據李潤田講其女李蕊在家中飼養一只大型犬(有津南區養犬證屬一般地區管理)。12月28日上午,民警前往李潤田家告知其市內禁止飼養大型犬,同時發現養犬主李蕊現已懷孕6個月,故民警根據實際情況責令其李蕊將犬只自行處置,不得在市內飼養並寫書面保證書。在工作中了解到該居民的犬只從未被公安機關查處並放回,目前該居民已將犬只帶至津南區。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和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區政府
2009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