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河東區大橋道房管樓48號居民,去年我小區進行了違章建築的拆除和地面重新鋪裝,居住環境得到很大改善。近日,樓下一戶新搬遷住戶借裝修之機,私自將自己窗口外區域用鐵柵欄圍起,並從窗口接出一間小屋。圍起的部分不但佔用了公共空間,影響居民正常出行,而且堆放雜物,有一定火災隱患,極大影響了周圍環境,與和諧社區的創建很不協調。我樓居民雖向所屬街道居委會反映了該問題,但過去二周仍無人理睬,因此特向區內反映。請區政府在以下幾點給予答復:
1、此事責成負責的部門、負責人及負責人電話
2、承諾實地勘察的時間。
3、承諾拆除違章建築,恢復小區原有環境的最後期限
尊敬帶順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區綜合執法局落實處理。區綜合執法局已派執法人員於12月23日上午到現場進行勘察,經勘察發現,在大橋道房管樓48號樓1門新搬來的居民,利用裝修之機,在一樓窗外搭建了面積3平方米的小屋,又用鐵護欄將小屋圈了起來,圈佔約6平米。但執法人員在現場沒有找到相對人,只有兩名裝修工人,向其了解情況,只知道房主近來一直未露面,執法人員已責令工人停工,並想辦法與房主聯系,以便對其依法履行相關程序。如您想具體詢問此問題情況,可與河東區綜合執法局熱線24342959繼續聯系。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河東區政府辦公室
2009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