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1、我和我先生的戶口均為天津集體戶口,分別在西青和河東。
2、我先生的父親已在南開區陽光100購買房屋並取得產權證,但其戶口仍在黑龍江省。
以上情況,我和我先生可否將我倆的集體戶口遷至我先生父親名下的陽光100管片的派出所?如果可以,將如何辦理?
謝謝!
尊敬的齊女士: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局十分重視,立即責成相關部門了解情況。我們會將辦理結果通過二次答復的形式告知您,請您繼續關注。
天津市公安局
2009年12月22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按照戶口管理規定,您可憑您愛人父親的身份證、同意居住書面申請、房屋產權證、夫妻雙方戶口頁、身份證、結婚證及本人申請到屬地分局戶政大廳辦理遷移手續。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09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