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上海等城市為免去出租車找零的現象,均采取計價器以元為單位計價,而天津卻到角,導致很多找零情況,雙方均不方便。其實這只是人為定的規則,造成了許多不必要的麻煩。建議天津市也采取以元為單位的計價機制,只需調整裡程即可。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局高度重視,立即責成相關部門調查研究,現回復如下:
我市出租汽車的租價標准是由天津市物價局依法進行聽證後制訂的,采取的是以千米進位,以角為單位計價。目前許多大中城市有的采取以百米進位,有的采取以元為單位計價。正如您所建議的那樣,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以及生活節奏逐漸加快,我市確實應在出租汽車的計價方法上予以改進。按照您的建議,市客運交通管理辦公室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盡快提出改進意見,並會同天津市物價局進行認真的研究,力爭在出租汽車租價調整時付諸實施。同時,我們將教育出租汽車駕駛員嚴格按照計價器的顯示金額收費,以維護乘客和出租汽車駕駛員的合法權益。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
2009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