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33歲,單身,一直有病好幾年沒能參加工作,靠以前積蓄和父母幫助生活,家裡生活比較困難,住房也很緊張。我08年通過政策申辦了一個購買限價商品房的證明,希望解決住所問題,但是由於當時沒有購房款,沒能買房,我的限價商品房的證明也在時間上過期了,請問,像我這種情況可以再買限價商品房嗎?能否延緩我購房的期限?哪個部門可以幫我解決這個問題?謝謝!
白蕊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會及時研究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09年12月18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問題答復如下。
經查,根據我市相關政策規定,對在2009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限價商品住房購買資格證明可延期至2009年12月31日,持證人可到戶籍所在地區房管局辦理延期手續。
此復
【熱點關注】限價商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