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領導好:
我是梅江海逸長洲4期的業主,從入住以來近一年,雖然我們所住的樓已經過燃氣打壓試驗但至今未予以通氣。而四期已有部分樓給予通氣。曾諮詢過物業,說燃氣公司不給我們通氣的理由是通氣當天我們樓有業主不在,說是為了安全,所以不給通氣。但存在如下實際情況:1、每家都有自己的燃氣閥門,可以保證安全,假如有一家業主失蹤或一直不出現,是否我們只能一輩子都不使用燃氣;2、許多業主發現在燃氣公司的安裝師傅手裡有條子,有條子的樓不管是否有人在家都給予通氣,請問是否因為有關系就可以提前通燃氣,在關系著居民日常生活(用水、用電、用氣)方面,是否也得有關系纔行,如何體現公平性。年關將近,作為一個普通居民,不能使用燃氣實在是非常不方便,特向政府領導求助,期盼能早日解決我們普通居民的生活實際困難,不當之處還望諒解!
致禮
尊敬的丹丹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2009年12月16日
您好,現就您提問答復如下:
2009年8月11日接燃氣集團公司點火令後,及時聯系開發商、物業公司、施工隊、表廠、三產拆改公司於2009年8月13日召開瀚景園1-7號樓點火協調會。根據各方情況商定,施工隊於2009年8月15日開始進行點火前打壓,2009年8月26日正式通氣點火,因兩戶家中無人,一戶違章拆地托,造成整串沒有通氣。現河西所已及時與該用戶聯系。相關情況已解釋。下一步措施是,由該小區物業公司與河西所共同商定補點日期。
200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