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新的機動車駕駛員。在此想諮詢兩個問題,謝謝。
一、車船稅的繳納,不知道這個問題應該諮詢交管局還是地稅局,請問,我是六月份購置的新車,當時同交強險一同繳納車船稅至2009年12月31日。請問,我2010年的車船稅應該在哪裡繳納?是也跟隨2010年6月份的交強險一同繳納嗎?會產生1-6月份的滯納金嗎?
二、我是小型客車,應該是兩年一驗車的那種車型,請問驗車的流程是什麼,時間上的限制是什麼?
感謝您在百忙中的回復,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局十分重視,立即責成相關部門了解情況。我們會將辦理結果通過二次答復的形式告知您,請您繼續關注。
天津市公安局
2009年12月16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交管部門十分重視。關於車船險的問題,2010年車船稅可以在交保險時一起繳納,也可以在各交警支隊宣教門市大廳辦理,且在2010年12月31日前繳納,就不會產生滯納金。關於車輛檢驗的時間和流程問題,車輛檢驗時間應按照行駛證上檢驗合格有效章簽注日期對應的月份進行檢驗,也可提前三個月進行檢驗。您可持如實填寫的《機動車牌證申請表》到機動車所屬行政區域內自主選擇機動車檢驗站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合格後憑機動車行駛證等有關材料到所屬交警支隊申領檢驗合格標志。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0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