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人購買了位於寶坻區的錦繡香江二期郁金香園3號樓1門10樓的商品房,並於10月底收房。但截至昨天還沒有供暖,我已交了今年的取暖費。我本想10月就開始裝修,但無暖氣無法進行。請問我家到底何時可以供暖?11月15日至今無暖氣,供熱公司如何賠償我的取暖費?
尊敬的楊大祥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領導十分重視,已經責成區房管局進行辦理,辦理結果如下:
經過調查,您所反映的情況屬實。區供熱辦已責成錦繡香江項目開發商就暖氣不熱原因進行排查並及時檢修,待排查出暖氣不熱原因後,將及時向您反饋檢修結果。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寶坻區政府辦公室
200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