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國企工人,單位因國家征地不存在了,人事檔案單位交與河西人纔,2000年辦理退休,說是只享受大額醫保至今,看到2010年天津對醫保新規定,看內容包括我們這種情況,諮詢河西人纔,說沒有條文,請問何時解決這問題。謝謝!
尊敬的王衛培:
您好!津政發[2009]46號文件規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困難企業退休人員享受醫療保險待遇與單位繳費脫鉤,使所有退休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被認定的困難企業退休人員,生產經營嚴重困難的區縣屬企業退休人員,以及已經實施破產、撤銷或因其他原因終止的企業退休人員,可享受住院、門(急)診、門診特殊病和大額醫療費救助待遇。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0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