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市建委的相關領導,1.對於拆遷居民在臨時過渡安置期內,能夠得到臨時過渡安置費用請問是僅包括租房費,還有別的費用嗎?2.租房費是如何計算的?該費用會不會因現在高房價等市場情況進行調整?3.臨時過渡安置費用計算的起止時間是不是從簽訂天津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轉天開始起,至還遷房正式入住時間止,還是其他計算規則?4.臨時過渡安置期超過30個月,臨時過渡安置費是不是有變化?
張震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會及時研究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09年12月9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09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