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隨軍家屬,2000年隨軍,一直沒有工作,我自己乾個體戶,醫療保險一直在老公部隊上的,在部隊醫院醫療包乾。現在老公轉業到本市工作,部隊讓我將醫療保險關系轉到地方。經過諮詢,地方不接收這種醫療關系。請問:我該怎樣轉我的醫療關系,天津市對於沒有工作的個體戶不給上醫療保險嗎?
尊敬的何女士:
您好!隨軍配偶在軍人退役後未就業的,應將本人檔案轉至戶籍所在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其在部隊期間的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繳費年限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視同為我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和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提供您一個文件,津勞社局發【2008】82號。
祝您生日快樂!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0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