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6月份與原公司解除勞動關系,8月份找到了新工作,11月份去原單位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轉移,但是在辦理轉移前把養老保險手冊丟了,原單位說已經交到我手裡了就不管了,請問我該怎麼辦?因為現在單位距離市裡比較遠,能否有簡捷的辦理手續?
尊敬的王麗:
您好!《養老保險手冊》誰丟失由誰補。如果是因為單位原因丟失,則用人單位承擔補辦責任,到其所在區勞動局進行補辦。如果此人員變更用人單位,但《養老保險手冊》為原單位丟失,由原用人單位到所在區的勞動局,進行補辦,由原社險分中心補登錄及蓋章手續;如果是現單位丟失,由現單位到單位所在區勞動局進行補辦,由現單位社險分中心辦理補登錄及蓋章手續。正常的轉移過程中不會出現丟失的現象,養老保險手冊在單位辦理退工手續時會存放在本人檔案中。如果因為本人丟失,到保險關系所在地辦理。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09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