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單位欠繳了我的社會保險,期間我辦理離職,公司說是把全體員工的保險捆綁暫停繳納了,不能辦理個人社會保險減少和轉移。後來又說辦的話社保需要個人出具承諾書:截止至離職當月公司與本人無欠繳保險事宜並且今後與公司不會發生勞動爭議。
社保真有此要求嗎?另外,公司欠繳是事實,我們一直要等到公司解綁全體員工的保險或是公司解散纔能辦理轉移嗎?
尊敬的馬京:
您好!用人單位欠繳社會保險費,應當為職工補齊後再辦理轉移手續,如果單位不能為解除勞動關系的職工辦理轉出手續,建議通過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解決。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09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