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您好,我們天津這幾年的公共交通運營服務越來越好,尤其是推出了城市卡以後,乘坐公交車非常方便,我每天坐公交車或其他交通工具上下班,能夠感覺到城市卡的普及度相當高了,但是乘出租車刷城市卡依然有運營人員據刷的現象。本人曾經在去年北京奧運會期間,在水滴體育場門口連續攔了15輛左右的出租車,均表示不能刷卡。理由各種各樣,有說壞了的,有說這車是2個人合租的等等,最後有一個在路邊等活的的哥跟我說,你就是再攔10輛,也不見得有給你刷的。所以之後我打出租車也漸漸不再問能不能刷城市卡了。我今天(12月6日)晚上,從吳家窯大街天橋打車到和平區人民法院附近,因為身上實在是沒有零錢,在到達目的地後,我拿出來城市卡要求刷卡結賬,但是出租車運營人員對我說,他的刷卡設備沒有昇級,並給我顯示空車燈低拖上沒有連接線,無法刷卡結賬;還告知我,目前全天津市所有的出租車刷卡設備都正在昇級,他的車還沒有排到個。最後無奈,找與我同行的朋友借錢結帳的。
我很是疑惑,出租車可以刷城市卡從2007年7月1日就開始實行了,即便設備昇級,那原來的設備難道就不能刷卡了?據我所知,目前本市的合法運營的出租車都安裝了具備使用城市卡結算車費功能的計價器,媒體也沒有公布關於因計價器全部昇級無法刷卡而發布的任何消息,今天上出租車時,也沒有提前告知我不能刷卡結賬。
但是無論任何原因,都不能剝奪我參加每周『乘坐出租汽車刷卡有獎』的權利,因此我要求相關責任人賠償我因為乘出租車拒絕刷卡結賬而無法參加抽獎的損失50元。我並不是為了抽獎而來投訴,來要求賠償的。為什麼天津媒體曝光,市民投訴,這種現象依然還不能夠杜絕呢?這應該引起主管部門對出租車拒刷現象的深思。
我今天在被迫現金結賬後,要了小票,主要內容如下:
代碼:212000912051
號碼:48940592
開票日期:2009-12-06
單位:0151
稅號:000010301031
電話:23549000
車號:E.29123
起止時間:19:38-19:42
單價:1.70元
裡程:1.5km
等候時間:00:00.41
附加費:0.00元
金額:8.00元
卡號:(空白)
卡原額:(空白)
卡餘額:(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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