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局領導:
您好!現在塘沽開發區的醫保已和市裡並軌,為什麼生孩子的待遇卻不一樣呢。在市裡產假期間可以享受公司發的工資,並享受保險公司的補助。但在開發區產假期間沒有工資,需自行擔負個人保險部分,只有保險公司提供的補助。這種差異,希望能給與解決,謝謝。
尊敬的王寧:
您好!開發區與市內生育保險於2008年1月1日並軌。女職工生育產假期間,單位應當正常支付產假工資,社保部門再把生育津貼支付給用人單位。女職工不能同時享受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有的單位在職工產假期間不支付產假工資,而是等到社保支付生育津貼後再支付給職工的情況,此種做法不合理。如果單位出現違法行為建議首先采取協商辦法,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解決。再有,無論是工作期間還是產假期間,個人都應當負擔個人應繳納的社保費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09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