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可能把住院交押金與醫療保險報銷扣除起付線相混淆了,這是兩個不同的問題。現在醫院往往把這兩者費用合在一起與患者結算,所以引起了您的費解。
首先,住院交押金是衛生部門的規定,也就是說不管您是否為參保患者,只要住院就得按照醫院的規定交納押金。其次,門檻費是醫療保險基金為您報銷時,需要您個人承擔的費用。它不是在您的押金中扣除的,也不是每天進行報銷的,而是在您出院後把發生的所有費用加在一起,然後再扣除門檻費、自費部分、增付部分之後進行報銷。給您舉例說明一下吧,如:
某退休參保患者11月1日住進了一所三級醫院,當時按照醫院規定交了5000元押金,後來隨著治療費用的增加,院方又通知其家屬續交了5000元押金,前後共計10000元。11月25日患者出院,此次住院共花費9000元,其中自費部分一共是400元,增付部分一共200元,其住院報銷比例為90%。該人員此次住院個人應負擔(9000-400-200-1700)*10%+400+200+1700=2970元。出院時,醫院應把10000元押金退還給患者,然後再讓患者按照醫保規定個人應承擔的2970元與醫院結算,但實際上為便於操作,醫院不會讓患者再額外交錢,而是直接從10000元押金中扣除2970元後,把剩餘的7030元退還給患者。患者花費的其餘6030(9000-2970)元,屬於醫療保險承擔的費用,而後由醫院再與醫險部門結算。
祝您身體健康,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0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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