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市局公安領導您們好!
本人男,27周歲,天津工業大學本科學歷,開發區摩托羅拉工作4年,已落戶天津4年,並在塘沽區有房產(個人房產證),已諮詢過塘沽公安分局戶籍科,滿足配偶戶口遷入條件。
但是,我公司(摩托羅拉)有規定不能因私提供單位『營業執照』原件和復印件,但公司可出具一說明,證明『公司因私不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並加蓋公章。但是,塘沽公安分局戶籍科說按規定不能接受這種說明材料,必需要營業執照復印件。
我公司是合法注冊,經營的公司,商業信譽良好,並通過了2008度工商年檢。並且,以前我公司有員工成功辦理過配偶戶口遷移,只不過這些員工是落戶南開和河西的,提供的也是這個說明,公司沒有提供過因私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現我有公司在職證明材料,有公司人力資源部章和公章,完全可以說明我是摩托羅拉員工。
我公司因規定不能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不知市局能否照顧本人實際難處,能否接受這樣一份說明?如果能接受並審批,煩請市局領導跟塘沽分局溝通一下,接受我的申請材料!謝謝!
本人提供所有信息全部屬實,希望得到領導批復!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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