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左肱骨粉碎性骨折,做了內固定術,現在休工傷假,想了解如果工傷假到期時剛好痊愈,但還沒有做取出鋼板、螺釘的二次手術期間,是否仍可以申請工傷假,如果隨後做手術取出鋼板,那麼手術和術後恢復期間如何申請工傷假(停職留薪),希望能明確告知,謝謝!
尊敬的揚中霖:
您好!您的問題已收悉,我們將盡快聯系相關部門後給予明確回復。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09年11月20日
您好!因為工傷人員傷情、手術方式的不同及個體差異,骨折切開復位內固定材料(鋼板、螺釘等)的取出時間是不同的,不能以是否取出內固定材料來決定是否延長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滿應做傷殘等級鑒定。
在確定手術取內固定材料時,提前向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由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根據手術情況確定停工留薪期。
准您生活愉快!
2009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