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
我是上封信給您提到的《獨身病重退休人員生存怎樣得到保障》的那個退休職工。您的回信我已看到,非常感謝。您在信中說2010年我市開展對特殊人群實行醫療救助,但需經民政部門醫療救助小組認定,符合救助條件的人員可以享受醫療救助,可是我找到區.街兩極政府部門都說沒有這個醫療救助認定部門。還說也沒有接到這方面的文件,請問到底有沒有市政府頒發的有關文件。
另外,我們退休職工患重病每月需自付醫療費的多少,貴局可在您下屬的醫療保險中心查到,能不能退休職工特困人員由人力社保局直接認定。以免我們拖著重病的身體還要到處奔走。
請您回復 !
謝謝
尊敬的張士英:
您好,關於我市城鄉醫療救助制度的文件是《轉發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市衛生局關於進一步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實施意見的通知》(津政辦發【2009】114號)。此文件明確規定了認定工作由區縣民政部門負責,建議您繼續通過區縣民政部門申請認定。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0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