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王躍輝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區文化局、區環保局落實處理。現此問題正在調查處理之中,我們將盡快答復您
提出的問題。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河東區政府辦公室
2009年11月24日
尊敬王躍輝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區文化局、區環保局落實處理。經區文化局調查,區文化局頒發此娛樂場所許可證是在2006年11月20日文化部下發的《關於<娛樂場所管理條例>貫徹執行中若乾問題的意見》之前,符合《文化部辦公廳關於解決娛樂場所審批中有關問題的通知》(辦市發【2007】12號)有關規定,予以保留。但按照辦市發【2007】12號文件規定,開辦的娛樂場所需通過消防部門的消防安全審核,目前此項審核該娛樂場所正在申請辦理中,區文化局擬在其消防安全審核合格後,重新核發許可證。
而區文化局作為娛樂場所日常監管部門,已向該場所負責人提出要求,按環保測評標准更在,徹底解決噪音擾民問題。該場所負責人表示一定提高認識,盡快辦理。在現場核查中發現,該場所正在積極配合區環保局進行整改。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河東區政府辦公室
2009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