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住在新建商品房5樓的住戶,我在室內自測的供熱壓力:進水管為2公斤,回水管為1.8公斤,壓差為0.2公斤。
離我家很近的二供換熱站的進水壓力為4.2公斤,回水壓力為2.8公斤。綜上所述,我懷疑我家樓層內管道井的供熱壓力不夠導致我家中不熱。
我的問題是:
1、我市對於送到住戶所在樓層的樓道內(樓道用戶井)的壓力是否有明確的指標要求。
2、我可否提出要求供熱部門對我樓層用戶井內的壓力進行檢測(事前我已找過當地供熱站,他們說只對外網進行測壓,不管樓道井的測壓)
尊敬的劉立輝: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委十分重視,立即責成相關部分調查了解相關情況。我們會將辦理結果通過二次答復的形式告知您,請您繼續關注。
天津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2009年11月18日
我市目前對居民室內溫度、壓力、流量等參數沒有具體規定,判別供熱是否達標的唯一標准是考核室內溫度,為此我們專門制定了溫度測量辦法。用戶室溫不達標情況下,首先由責任單位進行維修,然後按溫度不達標的有關規定處理。
2009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