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我是天津市西青區中北鎮華亭國際二期13號樓3門的業主,因為開發商上投置業在11月交房,為了盡快住進去,結束租房生活,無奈也只能在冬天裝修了。收房時,我們被迫違心接受上投置業先交錢後驗房的霸王條款,交齊了物業費(1800元)、暖氣費(2200元)、裝修保證金(2000元)、裝修服務費(500元)。可是現在暖氣不熱,沒法裝修,快點住進去的願望只能成空。
我們這些可憐的業主又能怎麼辦呢?!大家給負責給我們供暖的汪莊子供熱站打電話,他們說新樓盤入住的頭兩年應該由開發商和物業負責。找開發商,開發商說該歸物業管。找到物業(上海新世紀房產服務有限公司),物業大姐一臉無辜,說是暖氣進水管與出水管之間沒壓力,是供熱部門的問題,所以應該找汪莊子供熱站。就這樣我們這些可憐的業主像皮球一樣被踢來踢去。
原以為暖氣不熱是我們新房的問題,結果發現物業那裡也來了很多一期的業主,原來他們的暖氣也不熱。上班的有地躲,可是家裡的老人和孩子可就遭罪了,只能挨凍受寒。
我們想知道開發商上投置業是否在鋪設供熱管道時偷工減料,管道過細、堵塞或存在其他問題,導致供熱壓力不足:還是開發商欠繳什麼費用。如果不是開發商的問題,汪莊子供熱站收了我們供暖季的所有費用,為什麼不給我們正常供熱?熱力公司是公益事業,於理於法都應該微利運營,難道為了節約成本多掙錢就這麼不擇手段嗎?!我們這些無辜的業主需要一個完滿的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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