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經收到,區政府十分重視,已責成相關部門處理,待有具體處理結果後會及時向您反饋。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塘沽區政府
2009.11.24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相關部門處理您提出的問題,並將處理結果反饋如下:
您反映問題中,涉及裝修費用未全部退還的問題,小區物業企業是為了解決業主裝修後,小區公共區域、設施設備維修養護時所發生的費用。如該業主認為不合理,可向物價部門投訴解決。
涉及拆改押金未退還的問題,根據《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九條的規定,業主進行裝飾裝修時,應當和物業服務企業簽訂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協議包括工程的內容和期限、允許施工的時間、廢棄物的清運以及相關費用等。該小區物業目的是為了防止業主進行裝修時,拆改、破壞房屋的主體結構,保證房屋安全的措施,待業主裝修完畢經物業企業驗收合格後,會原數退還。
小區的廣告費,屬於物業企業利用共用部位經營所得的收益,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用於小區設施、環境改善等事務。該小區物業也承諾定期向業主公示。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塘沽區政府
2009.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