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和指導價格標准》已於近日頒布。可是並沒有見哪個小區有任何改進的措施。居民也不知如何對照標准,或是如何按照新標准繳納物業費。希望區領導及相關部門引起重視,切實加強對物業企業的管理,對每個有物業的小區的物業費征收標准進行核定並公示,正規物業管理服務,按照標准制定價格,搞好服務,確保居民安居樂業。
尊敬的李丹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政府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區房管局處理。我們會將辦理結果通過二次答復的形式告知您,請您繼續關注。
西青區政府辦公室
2009年11月16日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政府立即向房管局了解了相關情況。《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和指導價格標准》將於2009年12月1日正式實施,屆時我局物業辦將按照全市部署的宣傳方案進行宣傳。您提出的『未見哪個小區有任何改進的措施,居民也不知如何對照新標准繳納物業費』問題,天津市物業處規定:物業管理合同未到期的,繼續按照原有合同的規定執行;物業管理合同已經到期的,業主大會可以參考《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和指導價格標准》的規定和物業服務企業研究服務標准和服務費,簽訂新的《物業服務合同》。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200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