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國土房管局領導:
外籍人士已在天津買房,現在想出售此房屋,交易程序有何不同,需要在區房管局辦理,還是市房管局辦理,是否有額外的費用。
戴軍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將及時研究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09年11月10日
您好,留言收悉,現就反映問題答復如下。
經查,外籍人士在津購房後再次轉讓,交易程序與本市居民一致,沒有額外費用,交易手續在房屋坐落區(縣)房管局辦理。
此復
200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