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社保局領導:
您好!我居住在津南區,在津南區雙港鎮買的房子,我和女兒戶口是寶坻區城鎮戶口,我今年去雙港勞動保障服務中心給我女兒(今年2周歲)繳納醫療保險時遭到拒絕,辦理人說我的戶口在哪回哪辦去。可是我去年就是在雙港勞動保障服務中心辦的,今年為什麼就不給辦?她說去年不是她經手的,今年她負責她就辦不了。我打諮詢電話12333,工作人員說我可以選擇在居住地或戶口所在地兩個其中任一處勞保部門辦理。我現在請求領導給我一個明確的答復,我到底能不能選擇在居住地辦理?還是為了政府支付的那50元錢由寶坻區政府支付我要回戶口所在地去辦理?
尊敬的吳女士:
您好,《天津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規定實施細則》(津人社局發【2009】23號)文件明確規定,城鄉居民家庭應在戶籍地或居住地的街道(鄉鎮)辦理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手續。同一戶籍家庭的成員應當在同一街道(鄉鎮)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0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