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尊敬的領導:
您好:
我是北辰都旺新城的一名業主,今年的11月6號早上,我自家車放在物業指定車位上被別的車刮蹭逃逸,因為這件事情,我找物業公司商量如何處理的事情,物業公司一口拒絕,說車輛刮蹭和損傷與他們無任何關系!
真的很氣憤,作為物業公司,這種服務態度,實在是不能接受.
我們小區每月停車費用地面有: 100元/月 120元/月 160元/月,相信這樣的收費在天津市也是比較高了(市裡一般也纔60元/月),並且都沒有固定的車位,稍微晚點回去都找不到停車的地方,而且對於收支沒有任何公示,我每月交納120元的費用,並且是一年半年的交,物業公司卻說車輛損壞與他們無任何關系,我實在不能理解,即使放在停車場裡,停車場也會對車輛進行保管,出現任何刮蹭停車場也會賠償,而作為服務型的物業公司卻是這樣的服務態度和服務理念!
後來我也找過物業公司,說要簽保管合同每月還得增加錢,我就弄不明白了,這樣高的收費本來已經很不正常了,還想變相的找業主要錢,這樣的行為,與敲詐有何不同?難道物業公司就知道收錢,其餘的一概不管了麼?
作為業主,沒有任何權利能夠得到保障,希望領導能在百忙之中予以關注,並能幫忙治理這種亂收費、隨意定價的行為!
再次感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