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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雲"客戶端
發表人: 北**   提問時間: 2009-11-09 15:48
 標題:關於都旺物業管理
內容:

    尊敬的領導:

    您好:

    我是北辰都旺新城的一名業主,今年的11月6號早上,我自家車放在物業指定車位上被別的車刮蹭逃逸,因為這件事情,我找物業公司商量如何處理的事情,物業公司一口拒絕,說車輛刮蹭和損傷與他們無任何關系!

    真的很氣憤,作為物業公司,這種服務態度,實在是不能接受.

    我們小區每月停車費用地面有: 100元/月 120元/月 160元/月,相信這樣的收費在天津市也是比較高了(市裡一般也纔60元/月),並且都沒有固定的車位,稍微晚點回去都找不到停車的地方,而且對於收支沒有任何公示,我每月交納120元的費用,並且是一年半年的交,物業公司卻說車輛損壞與他們無任何關系,我實在不能理解,即使放在停車場裡,停車場也會對車輛進行保管,出現任何刮蹭停車場也會賠償,而作為服務型的物業公司卻是這樣的服務態度和服務理念!

    後來我也找過物業公司,說要簽保管合同每月還得增加錢,我就弄不明白了,這樣高的收費本來已經很不正常了,還想變相的找業主要錢,這樣的行為,與敲詐有何不同?難道物業公司就知道收錢,其餘的一概不管了麼?

    作為業主,沒有任何權利能夠得到保障,希望領導能在百忙之中予以關注,並能幫忙治理這種亂收費、隨意定價的行為!

    再次感謝!

回復部門:北辰區   回復時間:2009-11-11 15:16   是否超時:否

尊敬的『北辰人』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政府十分重視,立即與房管局、物價局等單位進行溝通,了解有關情況,現答復如下:

  物價局於當天上午就到都旺物業公司進行調查,情況如下:都旺物業公司收取場地佔地費是依據《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的規定,由都旺新城業主委員會確定收費標准並由物業公司與業主簽訂協議書(提取了相關材料),不存在亂收費和不公示問題。經深入了解,矛盾的焦點集中在車輛刮蹭理賠上。經與都旺物業公司負責人協商,表示可以考慮通過保險公司進行理賠。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北辰區政府督查室

2009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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