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各位領導您們好!
我1997年大學畢業分配到河南省一縣城做正式中學教師,一直到2004年6月隨愛人戶口一同遷入本市紅橋區(現天津市戶籍),開始在一家國營企業工作,人事檔案我憑單位調函從原縣教育局人事科提取交到現單位人事部,現單位為我新立了社險帳戶,上五險一金。由於原單位屬於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屬社會統籌性質,不用交費(現諮詢原同事,至今還不用交費),因去年開始實行年休假,單位說以前的外省市工齡不能算,我纔發現從1997~2004年我的工齡和養老保險(視同交費)可能與現在的養老保險沒有續接上,我擔心將來退休時養老金受影響,請問我該怎麼辦,需要什麼手續或什麼途徑纔能把工齡和養老保險續接上?
1、我的檔案中有畢業分配的派遣函,每年的乾部履歷表,績效評定(教育局人事科公章),不知這些能否構成對我工齡和養老保險(視同交費)的認證;若能認證,是到單位區人社局什麼部門辦理;
2、若原單位可能一直就沒有什麼『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我該需要原教育局或原人事局出具什麼證明纔能代替『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具有效力,符合我市的認證標准;
謝謝!希望能百忙中給我個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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