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該同志所提在小學放學後辦托管班的問題答復如下:
1.2005年1月天津市教委發布《關於認真做好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工作的緊急通知》規定小學生每日在校時間不得超過6小時……目前我區各小學學生自早晨約7:30前後到校至下午約3:20前後放學,在校學習時間已相當於或超過上級所規定的學生在校時間的要求。因此,在放學後,辦托管班違反了市教委的有關規定。
2.2008年塘沽區惠民工程之一的小學生免費校車於當年9月開通,至今已平穩運行了三個學期。免費校車極大地解決了小學生的上下學交通問題,得到廣大家長的支持和社會的肯定。由於每路校車涉及多所學校,校車發車時間有嚴格的時間限制,因此學校放學後,乘坐校車的學生必須立即離校,去乘坐校車,否則將影響校車整體的運行。
3.放學後,辦理學生托管班,涉及學校師資人員配備、學生安全管理等多項問題,且家長對舉辦托管班有各自的看法,以前也曾出現家長上訪要求取消托管班的情況。
有鑒於此,對於在小學放學後,辦理托管班的問題,教育局不對學校做硬性的要求,如家長有此需求,可與學生所在學校聯系商談。
塘沽教育局
二??九年十一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