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您好:我們家是去年12月份拿到的給予租房補貼確認單。在今年1月份我們在紅橋區租了一套房子,簽了兩年的租房合同。我們現在不知道這個租房補助錢是給兩年,還是需要年審,第二年的房補纔給?我們已問過街裡,他也不太清楚。盼回復。萬分感謝!
康婧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責任部門已受理,我們將及時研究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09年10月22日
您好!留言收悉,現就反映問題答復如下。
享受廉租住房租房補貼的家庭在房屋租賃期限內,若年審不符合條件,次月起停發廉租住房租房補貼;享受租房補貼家庭應及時將人口、住房、收入等情況變化自行申報,對自行申報不再符合廉租住房租房補貼保障條件的家庭,自不符合租房補貼條件之日起,第13個月停止向該家庭發放租房補貼。
申請人房屋租賃合同到期後,重新租賃住房、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並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的,需重新核定發放租房補貼。
此復
200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