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民:
您好,留言收悉,現就反映的問題答復如下:
《天津市以宅基地換房建設示范小城鎮管理辦法》(津政令[2009]18號),已明確了我市以宅基地換房建設示范小城鎮的實施及安置辦法。具體為:
一、示范小城鎮建設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統一領導,市發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門具體負責協調推動、組織實施。市農業、建設、規劃、土地、財政等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協調推動、組織實施。示范小城鎮建成後,對村民原有的宅基地和其他集體建設用地統一組織整理復墾,實現耕地總量不減、質量不降、佔補平衡。
二、村民宅基地的置換辦法由鄉鎮人民政府制定。主要內容應當包括置換主體資格認定、房屋認定、置換標准、選房辦法、殘疾人和"五保戶"安置方式及其他事宜。宅基地置換辦法應當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後,提交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村民以宅基地置換房屋應當簽訂書面協議,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
此復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