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2014年『新消法』實施後,『7天無理由退換貨』的規定一直備受關注。如今,規定落地已經兩年多,可在『退換貨』問題上消費者仍舊遭遇多重門檻。在北方網《消費維權》欄目留言的網民李女士就遇到了『運費該誰掏』的問題。
今年1月,李女士在淘寶網上購買了一只無線鼠標和鍵盤,共計79元。使用三天後,李女士發現鼠標不靈敏,用起來非常不順手,便和賣家溝通,希望換一只新的。賣家表示,李女士要墊付郵費纔能換貨。李女士向前沿新聞記者表示:『因為賣家提出的是墊付,想著應該是東西寄回後,就會把郵費返還給我。』可郵費還沒返還,新換回的鼠標在使用上卻依舊非常不便,於是李女士再次提出換貨。『這次,賣家還是提出要我支付郵費纔給換。因為上次墊付的12元郵費還沒有返還,對方也完全沒有要退錢的意思。賣家這樣的態度我非常不滿意。』雖然雙方溝通並不愉快,但李女士依然選擇將東西寄回等待賣家換貨,隨後,通過支付寶向賣家支付了10元郵費。
物流顯示,李女士第二次將商品寄回後,賣家已簽收
令李女士沒有想到的是,東西寄過去了,郵費打過去了,賣家卻『失聯』了。李女士多次通過支付寶、微信、電話等方式想聯系賣家,可對方始終沒有回應。『也嘗試聯系過幾次淘寶客服,工作人員只是跟我說會盡快調查,可都沒有後續的反饋。』對此,李女士也非常氣憤,『賣家真是太無良,東西寄過去了,我還支付了賣家一共22元的郵費,可是對方就這麼失聯了!』
其實,對於『新消法』退換貨方面帶來的運費糾紛一直困擾著賣家和買家,雙方都認為『退換貨不是我造成的,為什麼要我掏運費?!』。前沿新聞記者了解到,『新消法』中明確規定『消費者退貨的商品應當完好。經營者應當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內返還消費者支付的商品價款。退回商品的運費由消費者承擔;經營者和消費者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在李女士遇到的問題中,買賣雙方始終沒有完全明確過郵費到底由誰出,而是用『墊付』等相對模糊的字眼,最終造成雙方矛盾。對於賣家的『失聯』行為,業內人士建議李女士向賣家所在地的工商部門進行投訴,或通過淘寶第三方介入調查,追回損失,必要時,可通過法律途徑維護權益。( 前沿新聞記者 劉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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