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回匯源豐商務酒店拿行李前,在酒店對面的桂發祥買了4盒小八件,朋友買了兩盒桂順齋,因為急著趕飛機,沒有留意盒子上的生產日期,也沒有索要收銀小票。今天打算把東西送人時纔發現3盒是2014.6.17,1盒是2014.7.10生產的,而保質期是90天,也就是說這四盒都是過期了4個月以上了,問過朋友,發現她的兩盒也已過期兩個多月了商家出售過期這麼久的食品,購買的顧客肯定不只我們兩個,所以請有相關部門核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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