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
我目前工作單位在北京,並且給繳納公積金,2008-2010年在天津工作 那時候有公積金 但是斷了,直到現在在天津也沒有續交公積金,2016年計劃回天津工作,如果天津新單位給繳納公積金 然後北京單位的公積金也轉到了新單位,按照天津市公積金貸款購房規定“必須貸款前連續繳納公積金滿一年”我2016年可以在天津公積金貸款買房子嗎?還是等一年後纔能買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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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網友:
您好,依據目前的貸款政策,職工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1年以上,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前連續逐月繳存住房公積金滿1年並且所在單位不存在欠繳情況,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如果職工因工作單位變動,造成欠繳3個月(含)以內住房公積金,在申請貸款時已將欠繳的住房公積金補齊並恢復逐月繳存的,可視同連續繳存。您的住房公積金轉到天津正常繳存後,根據您在北京和天津的繳存情況,如果符合上述條件,可到貸款銀行審核您的貸款資格。更多問題請詳詢公積金熱線12329,並歡迎您瀏覽我們的網站:。
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5-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