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1、地板在購買過程中告知消費者地板安裝免費,但是在准備安裝時由於是兩室一廳戶型,兩個臥室是相對的,消費者要求通鋪地板,銷售方以地板不好安裝為由要求另外加通鋪費,每個臥室門要100元,共計200元,請問此種收費是否合理,是否有行業規定,在買地板前消費者為什麼不告知?是否是行業潛規則?
2、在安裝地板前由於需要單獨買了7根踢腳線(此踢腳線與地板所鋪踢腳線一致),每根20元,共計140元。但在鋪地板時共送來37根,鋪地板後剩餘5根,地板剩餘3塊給金元寶大五金超市打電話問是否可以退貨,答可以,拿到金元寶大五金超市銷售地板處退貨,大五金以這5根為鋪地板免費贈送為由不予退貨,如果說是贈送多餘的地板請問為什麼安裝後不帶走,是否可以認為消費者在買了地板後所謂贈送的踢腳線也是購買地板產品的一部分,現在是購買的踢腳線多出來了為什麼不能退?和該金元寶大五金超市地板組經理張建反應依然不給退貨,是因為是國有企業就可以店大欺客嗎?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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