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金旭園2層高層住戶,自供暖以來家中暖氣不熱,和鄰居打聽多數都不熱,報修物業,物業給清洗了一下,也不管用。聽說路勁開發商設備有問題,壓力和流速達不到標准,造成2期高層多數家中不熱,家中有老人住在陰面房間還需開電暖器。請領導給予解決協調。本小區業主多次找開發商和物業無果。
尊敬的張先生:
您好!留言收悉,經與供熱部門了解到您所在小區屬於新房前兩年的保修期內,根據《天津市集中供熱設施管理辦法》中第四條規定:“新建居民住宅供熱設施的保修期為兩個供熱期。在保修期內,供熱設施的維修、系統運行調試由開發建設單位負責。”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我們的工作,多提寶貴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