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愛的領導:
購買房屋合同上寫地上零車位,並沒有明確規定業主必須購買車位,也沒有明確寫出車位不對業主出租,因為武清的多出小區都可以再物業租到車位使用,可是最近小區貼出通知,購買車位的業主辦理出入卡,沒有購買的業主不准許辦理,也不可以再物業租到車位使用,這就意味著小區車輛馬上要刷卡進出入小區,沒有車位的業主車輛不可進入了,請問領導,如果這樣的話,沒有車位的業主以後的車輛如何解決,國家有沒有規定小區的車位要求業主必須購買,在物業不可租到,還有業主購買了此小區的房子,不購買車位就不得進入小區,開發商只賣不租,買了車位的業主都是留自己使用,我們都是老百姓一輩子的血汗買了房子,車位也不可以貸款,買不起車位,又租不到車位,車子進不了小區,這樣對於我們一些普通老百姓是否合理。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反映的問題相關部門正在認真研究和辦理中。請繼續關注二次答復。
武清區政府
2014年11月21日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離》欄目上的留言後,武清區政府高度重視,立即責成天津市通利房地產開發公司進行了認真調查處理。
通利公司回復如下:天嬌裡規劃地上無車位,現已有私人車位出租,請住戶自行聯系。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區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