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河西海地蘭江新苑的回遷戶,10月28號我們選的房子,11月1號拿的鑰匙,我們的合同是5年前的10月6號,給我們補償了5年的房租,按照合同至少還少給了一個月房租,還能給嗎?
尊敬的“劉秀潔”網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