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濱海新區的一名市民我現在想申請辦理二胎准生證,我老公是獨生子 ,且我們第一個孩子已經4周半。我去居委會問了,他們說讓我交結婚證,身份證,我老公的獨生子女證及戶口本等,還有我們工作單位開具的我們孩子的獨生子女證明(因為當時我們沒有辦獨生子女證)。我去單位問了單位說不負責開這個證明,說國家沒有下來通知說讓單位出示此類證明,切單位從來也沒辦過此類證明。說你戶口又沒在單位,單位不負責這些。(外企工作單位)我從網上查了一下辦理二胎的一些政策及所需材料,網上有寫說是居委會或工作單位開的證明。
我現在就想問一下居委會是不是應該給開這個證明,或者說居委會給開這樣的證明有沒有效,還是說就得必須單位給開的證明纔有效。因為我的戶口就在居委會管轄的范圍內啊,單位人家也不了解你的戶口及家庭成員問題呀。
求回答,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來信已收悉!我們已經與您電話聯系解釋了相關政策。如還有問題請撥打12356諮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4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