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政府你們好:
很感謝天津市出臺積分落戶政策,確實解決了一部分孩子上學的問題。我要諮詢的是,辦理藍印戶口一人要交一萬元的城市增容費是否合理?這部分錢歸屬到哪裡用了,天津市有相當一部分人都是為了孩子上學在這購房辦理了藍印戶口。這其中有一部分是外地人投資給孩子辦理的,但也確實有一部分人的的確確就在天津是工作多年,按規矩繳納了各種費用的。現在出臺了積分落戶了,並且也不需要繳納城市增容費,一戶就能省三萬元。可我是在上半年也辦理的藍印戶口相應也繳納了城市增容費用。如果我正常申請積分落戶,我的分值也夠落戶了,並且可以省掉這三萬元。請問:這錢政府是不是該退還給老百姓呢?必定也不是一個小數目。請給一個理由收取城市增容費是否合理?
尊敬的李女士: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委十分重視,結合工作職責,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委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
市發改委 201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