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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盛世天下南區36號樓底商飯店的問題,怎麼一年了還是解決不了。16樓以下做飯高峰期直至晚上八九點,家裡都是飯店的油煙味。讓我們怎麼住啊???到底是什麼原因,使得政府各個部門互相踢球,沒有人願意制止這種行為?為了我們的居住環境,請政府出面協調解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標准《飲食業環境技術保護規范》
4.1.2新建住宅樓內不宜設置飲食業單位;
4.2.3新建產生油煙的飲食業單位邊界與環境敏感目標邊界水平間距不得小於9m.環境敏感目標指,對環境變化產生反應的對象,如居住等主要功能的場所。
5.5飲食業單位排放的污染物,應達到國家或地方的污染物排放控制標准。
6.2.2飲食業單位所在建築物高度大於15米是,油煙排放口高度應大於15米。
根據《天津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第三十一條 飲食服務業經營者必須采取措施防治油煙污染,排放的油煙污染物不得超過規定的排放標准。
禁止在居民住宅樓的底層新建、擴建、改建產生油煙污染的飲食服務業經營場所;不得將居民住宅樓中的住宅用作產生油煙污染的飲食服務業經營場所。
現有飲食服務業經營場所污染擾民的,由環保部門報同級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治理或者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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