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是天津市武清區的一個農民,現在我們村子拆遷。我們家目前面臨拆遷還房問題。我們家是正房和南房,我們家正房和南南房都有房產證。可是拆遷小組還房就按我門家正房算。南房什麼都不給。我想問問這種情況合理嗎?我們家南房是80年代蓋的,那個時候就申請房產證了。
尊敬的楊先生: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離》欄目上的留言後,武清區政府高度重視,立即責成楊村街道辦事處進行了認真調查處理。
楊村街道辦事處回復如下:依據《楊村街道王莊平房住宅拆遷補償安置宣傳手冊》中《楊村街道房屋拆遷補償安置住房認定辦法》第一條第二款所規定內容如下:在房屋合法證件界定的四至范圍內,只能有一處批准建設的合法主房。建築房屋都要申請辦理建房許可證,方可證明是合法建築,並不代表是建築主房。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區人民政府
201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