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欠繳五險已經達三個月之久,個人想要離職,社保關系如何轉出?能否單獨補交離職這一個人的欠費呢?
尊敬的網友:
您好!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關系,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給在職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到區縣社會保險聯合辦公室投訴。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9月2日